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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王伟杰老师的新书《劳动合同法原理与应用》近期于各大新华书店上架啦!定价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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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本书前言):
酝酿了二年之久,本书终于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即将付梓出版。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纷争、讨论远自颁布之前就已经开始,而且异常激烈。自2005年12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首次审议《劳动合同法》(草案),2006年3月将其向全国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开始掀起了这场波及中国不同阶层、各个地域的关于劳动法律的大讨论。及至2007年6月四审稿提交人大常委会,并于6月29日被正式审议通过,关于草案的讨论才终于告一段落。
但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讨论并没有因此结束,专家、媒体又对于已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的条款展开激烈讨论,对其拍手称快的有之,大力抨击者有之,全力维护者有之,恶语攻击者有之,一时间在劳动法律界简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专家层面,就有中国的人民大学的常凯与华东政法大学的董保华为代表的被媒体成为南北派的争论。媒体层面,报纸、电视、网络,纷纷开始专栏进行讨论。其他方面,比如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以及企业等,也根据各自角度和理解发表着对《劳动合同法》的意见。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尽管讨论很激烈,但是主要是限于民间的讨论,官方的意见还是很明确的。那就是维护《劳动合同法》的尊严,严格实施《劳动合同法》,并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打击。
鉴于《劳动合同法》作为国家法律,仍然是具有宏观和抽象性,很多条款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并具有操作性。同时,也因为《劳动合同法》受到的批评和压力太大,与《劳动合同法》配套的实施办法(细则)被各界期望及时出台。然而,此条例的出台确实一拖再拖,一开始拟由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颁布实施细则,2008年中,社会上也流传着所谓的《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但是最后升格为直接由国务院制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9月18日颁布实施。该条例的出台,确实解决了《劳动合同法》操作性上的一些问题,但是对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却也没有去盖棺论定。比较典型的就是,关于劳务派遣的三性问题: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避而不谈。同时,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反而是花了大量的篇幅把《劳动合同法》中已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内容进行了分类和归纳,被认为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部门向批评意见的一种妥协。
笔者从2002年开始进入劳动法学界,是年正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颁布之年,深受此条例的影响,并在实践中积极研究和贯彻该条例。纵观当今的《劳动合同法》,是吸收了该条例中的大量被实践证明适当有效的条款的。基于在实践中贯彻和研究的需要,笔者对《劳动合同法》中的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一直有着浓厚的兴趣,并积攒了一些资料、经验和体会,现在把他们整理出来,以利于企业劳动关系的实践者参考和借鉴。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对《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进行理论探讨与应用指导,包含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劳动合同法》中重大问题的分析:《劳动合同法》中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内容与企业的制定实务;《劳动合同法》中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践分析,法律规定与企业应对实务;《劳动合同法》中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理论探讨、国际比较与实践误区以及企业应对实务;《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解除的分析,新旧劳动法比较,以及企业实际的应对。第二部分为对《劳动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详细解读与企业实践指导:《劳动合同法》的关键词解读、分析与实务应对;《劳动合同法》与《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比较与实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解读与与实务应对;《职工带薪休假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解读与实践应用。
本书的写作得到我在中国人力资源前沿网(WWW.HR163.NET)的同事刘海燕的大力帮助,她帮我收集了大量的资料,并做了很多的基础性工作,应该说本书包含了她的辛勤劳动和汗水。鉴于时间仓促,以及本人的能力所限,本书肯定存着缺陷和瑕疵,欢迎读者批评指正,来信请发邮件至weijie@sass.org.cn,或致电63596382。
王伟杰 于淮海中路上海社会科学院劳动关系研究中心

